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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期刊销售许可证速办前置性许可

发布日期 :2024-04-23 14:14发布IP:210.22.98.25编号:1209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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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报纸、电子出版物、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文件复印(不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选定的中小学教科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行任务,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受到影响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所在地出版行政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应于发行任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新闻出版和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情况。
中小学教科书出版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依法确定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单位足量供货,不得向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供应中小学教科书。
2、之后到县级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以多想几个好听的名字以备用。在此时可将企业性质确定,可以注册成很多,例如:个体、个人独资、有限责任等等。
3、然后拿部门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新闻出版部门办理开办书店申请,需提供申请书一份。县级新闻出版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对场地进行现场勘验,如合格出具勘验合格单,否则就要另选场地。
4、场地合格后,准备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经营场地房产证明及租房协议、相关资金证明材料、图书进货协议及供货方的合法手续到新闻出版部门,办理《图书零售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活动。
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国家新闻出版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一家专注于为企业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SP申请、文网文等的一条龙服务方案,公司致力于为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无偿资助喝优惠政策的咨询服务,解决企业政策咨询等多方面提供服务延伸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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