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体在港澳台地区投资是否属于境外投资?
答:根据11号令第六十二条,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参照11号令执行;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11号令执行。
境内自然人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开展其他境外投资项目,是否适用11号令?
答:根据11号令第六十三条,境内自然人直接对境外开展投资不适用11号令,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11号令执行。
11号令中所称「境内自然人」,是否指拥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答:11号令所称「境内自然人」指的是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境内自然人。
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是否需要按照11号令履行有关手续?
答:是。
农业科技合作社的营业执照类型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否可以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境外投资备案申请?
答:根据11号令第六十一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参照11号令执行。
境外企业B的主要资产C位于中国境内,境内企业A直接并购境外企业B,从而获得境内资产C。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
答:根据11号令第二条,境内企业A并购境外企业B,获得境外企业B的相关权益,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适用11号令。
境内企业A拟向境内企业B收购其控制的境外企业b,交易资金拟于境内支付。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
答:境内企业A向境内企业B收购其控制的境外企业b,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适用11号令。
境内企业A拟将其控制的境外企业a的股权与境外企业B进行股权置换。该类情形是否适用11号令?
答:境内企业A使用其控制的境外企业a的股权,与另一境外企业B进行股份置换,A获得B的股权,属于11号令所称境外投资,适用11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