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商务部业务平台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附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
2.点击页面左栏「备案登记」,录入对外贸易经营者信息。
3.企业选择备案机关时,「所属省市」选择「注册省」;「所属市」选择「注册市」;「备案登记机关」选择「外经贸局」。
4.填写备案登记信息,「住所」一栏请务必与营业执照「住所」一栏完全一致;「英文地址」须与中文地址真实对应;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一栏无须折美元。
5.保存并申报备案登记信息后,生成登记表系统编号。回到系统主页面,点击左栏「打印登记表」,键入系统编号,正反面打印并签字盖章,上传营业执照、备案申请表等材料。
二、登录注册政务服务网平台进行证照联办备案登记(后附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政务服务网平台。
2.点击「商事登记证照联办」,选择「对外贸易经营者行业」。
3.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选择「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继续办理。
4.填写备案登记个性化信息,上传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进行上报。
三、备案登记情形及对应材料
1.企业新申请、变更备案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
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新申请、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材料原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或损坏补领:提交遗失或损坏补领书面申请。
四、办理结果送达及联系方式
1.网上申请的请电话告知办理结果送达方式,可现场领取或快递送达。
2.现场办理的可当场送达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