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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个体工商户可以注销吗?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前言: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我国相关
上海个体工商户可以注销吗?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我国相关法律也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注销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那么,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一、个体户注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先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②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注意事项:

①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②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③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④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⑤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3)流程: 受理窗口→税务所(分局、管理科)初审、检查或转稽查部门 →县级局审核、审批(职能部门及局长)→税务所(分局、管理科)或稽查部门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县(区)局(职能部门审批、录入)→受理窗口→纳税人 备注: 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提交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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