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无论您想办理哪一种,我们都能帮您办理,我们已经有7年的办理经营,办理周期短,费用低,欢迎各位老板联系咨询
资质定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主要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清晰的扫描件;
2、网站域名证书清晰的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3、法人身份证清晰的扫描件;
4、2名药品/器械相关专业人员身份证、证、劳动合同清晰的扫描件及简历;
6、网站负责人身份证、证、劳动合同清晰的扫描件及简历;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是:
1.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自我维护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我们公司专业办理以下互联网资质业务(全国企业均可以办理)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1级,2级,3级,4级)
2:ICP证(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3:EDI许可证(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
4:SP许可证(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移动网络信息服务业务)
5:ISP许可证(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接入服务)
(七)不得发布“精神”“麻醉”等违禁药品信息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上海一家专业促进科技产业化、助力企业经营发展的服务公司。公司拥有一批专业工作人员,不但熟练掌握业务领域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和良好的业务运作能力,且善于与客户沟通,从而达到较佳的服务效果。同时与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